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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兹有我区工伤保险参保人张秀琼(身份证号码:513031********7329)于2019年2月7日因在汕头潮南民生医院门诊拿药,现提供广东省电子票据(票据号04847818,金额95.4元)向我分局申报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并承诺未在其它城市重复报销。
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7日,自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13日止。如有异议,请向我分局医疗工伤结算股反映情况。
联系人:周满冰
联系电话:0754-87913017
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潮南分局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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