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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日报《社保之窗》专栏(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审验政策问答(下)(2014.4.8)
  • 2014-10-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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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汕头日报《社保之窗》专栏(二) 201448 第三版

    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领取资格审验政策问答 (下)

    (五)居住在本市由省内外市社保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审验办法

    此类人员可于每年41日至620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近前往我市市级或区(县)社保机构通过认证协作系统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手续。若超过全省统一的协助认证时间,有关离退休人员应按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社保机构的规定办理认证手续。

    (六)居住在我市由外省(直辖市)社保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审验办法

    此类人员可按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社保机构的规定就近前往我市市级或区(县)社保机构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协助认证手续。

    (七)居住在国外、港澳台由我市各级社保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审验办法

    出国定居的离退休人员每年必须提供由我国驻外使领馆出具并公证的本人健在证明;居住在尚未与我国建交的国家的,须经驻该国并已与我国建交的使领馆认证或凭当地公证机构的证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认证手续;居住在香港、澳门地区的离退休人员,必须提供由当地工会联合会提供的《内地退休、退职人员生存证明书》;居住台湾地区的离退休人员,凭当地公证机构的证明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的资格认证手续。健在证明必须是当年的方为有效。此类人员应于每年41日至620日将相关证明寄回原单位(含社区退管机构、社保代理站、职介中心)

    上述离退休人员回国期间,也可凭本人的有效护照或有效证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认证手续。

    (八)患病和行动不便人员如何办理审验手续

    离退休人员若因行动不便确需委托他人向所在单位或有关社保机构办理审验手续的,受托人须提供街道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委托人健在证明及委托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按照上述办法办理。

    注:居住在我市、居住在省内异地及居住在外省的由我市各级社保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审验办法请查阅上期。

    汕头日报数字报链接:http://strb.dahuawang.com/html/2014-04/08/content_5158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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