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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社局、濠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现将《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以下简称《清单》,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清单》自2021年10月22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经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施行的,根据评估情况重新修订。《清单》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内容如果发生变化的,以新的法律法规规章内容为准。
附件: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wps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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