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及办理机构
(一)事项名称: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备案
(二)承办科室(单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二、业务信息
(一)申请材料
1、主管部门公函1份,内容包括事业单位岗位出缺情况、岗位变动依据、人员岗位变动是否符合相应岗位聘用条件及是否按规定程序(竞聘、选聘或无需竞聘相关规定程序等)执行、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等。
2、《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承诺书》。
3、《汕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备案表》(一式2份)及相关佐证材料。
(二)程序:一、受理;二、备案。
(三)收费:不收费
(四)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五)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9楼917;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联系电话:0754-88179804
三、政策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及行业指导意见
《汕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暂行办法》(汕人社〔2011〕125号)
四、表格及附件:汕头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聘用备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