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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完善我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发挥工伤保险费率的杠杆作用,促进用人单位做好工伤预防工作,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牵头起草了《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建议可于2023年4月26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t88645040@163.com;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汕头市长平路十一街区财政大楼809室市人社局工伤与失业保险科。
附件: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税务局 汕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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