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分享到:
汕头市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办理流程
  • 2023-03-22 17:07:55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申请主体: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提出鉴定申请。

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之一条件的,可以申请鉴定:

1、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

2、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1)申请提前退休:达到国家规定的因病提前退休最低年龄和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即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

(2)申领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未达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本人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

3、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职工遗属等其他按规定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情形。

申请材料:

1、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停工留薪期确认、工伤复发确认、工伤康复确认辅助器具配置(维修、更换)确认需提交以下资料:

(1)按要求填写的《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表》(请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楚,信息真实准确);

(2)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被鉴定人近期免冠大1寸彩色照片1张;

(4)自工伤发生之日起至鉴定之日止与工伤相关的有效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门(急)诊病历、住院病例首页、入院(出院)记录、手术记录、辅助检查(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并由医疗机构盖章确认;

(5)《授权委托书》《未取内固定物知情承诺书》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劳动能力复查鉴定需提交以下资料:

(1)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的资料;

(2)初次鉴定(确认)结论书及送达回证。

3、劳动能力再次鉴定需提交以下资料(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1)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的资料;

(2)初次鉴定(确认)结论书及送达回证;

(3)如已完成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的,还需提交复查鉴定结论书及送达回证。    

4、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提交以下资料:

(1)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的第(1)至(3)项资料;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门(急)诊病历、住院病例首页、入院(出院)记录、手术记录、辅助检查(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完整有效的病历材料,并由医疗机构盖章确认。

5、其他: 

上述材料要求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回。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单位提供的应加盖公章,职工个人提供的应签名,并由收件人员核对是否与原件一致。

办理程序:

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受理人员根据申请人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等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决定,对受理的申请出具《现场鉴定通知书》,明确鉴定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

3、鉴定:被鉴定人根据《现场鉴定通知书》按要求参加现场鉴定;

4、送达: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窗口领取或者邮寄送达结论书。

收费:

1、收费依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汕价函〔2010〕362号;

2、收费标准:

(1)参保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未参保职工的工伤伤残等级鉴定,初次鉴定费300元/人次;复查鉴定费350元/人次(复查鉴定与初次鉴定结论不一致的,申请人可申请退费)。

(3)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鉴定费300元/人次。

办理时限:

自申请之日60日内作出鉴定结论,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30日。

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理地点: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厅人社局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0754-88489856。

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办理地点:广州市教育路88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服务大厅综合窗口;电话:020-12333或020-12333-9。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业务规程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2号)等。

文书表格下载地址:

工伤业务文书.rar

劳动能力鉴定流程图.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04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