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1〕2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草拟了《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社会各界可书面意见函寄至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十楼,邮编:515041),或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YLK715@126.com。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9月3日至9月18日。
联系电话:88645064
附件: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