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意见(粤人社规[2018]11号)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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