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的要求,现对经汕头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通过的2024年度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16日至8月22日止。请各有关单位下载评审及认定通过人员名单(附件1、2),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申报人所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满后,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公示情况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于2025年8月31日前送至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汕头市生态环境局或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
受理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754-88179812,邮政编码:515041,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912房)。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754-88620986,邮政编码:515041,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丰泽庄东区5幢人事科)。
附件:1.2024年度汕头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et
2.2024年度汕头市生态环境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认定通过人员名单.et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