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及配套规定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33号)的要求,现对经汕头市港口与航道、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及认定通过的2024年度运输工程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人员(详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8月13日至8月19日止。
请各有关单位下载评审、认定通过人员名单(附件1、附件2),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申报人所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结果,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以上。
公示期满后,申报人所在单位根据公示情况填写《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附件3),于2025年8月20日前送至汕头市港口与航道、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若对通过人员取得资格有异议,请书面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或汕头市港口与航道、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
受理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联系电话:0754-88179812,邮政编码:515041,联系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912房)。
汕头市港口与航道、运输工程专业技术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联系电话:0754-88900382,邮政编码:515041,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中山路136号信业大厦4楼)。
附件:1、2024年度汕头市港口与航道、运输工程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et
2、2024年度汕头市港口与航道、运输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通过人员名单.et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