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部门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二)承办科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三)绿色通道办理地点
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人社局窗口
龙湖区东海岸新城津湾东六街华侨试验区人才大厦一楼人才服务中心
(四)联系电话
人社局:0754-88179812(专技科)、88489856(窗口)
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委会:0754-86960688
(五)应提交材料
由工作单位通过“汕头市高层次人才金凤卡服务系统”(https://jfk.shantou.gov.cn)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原件经验证后退回)和复印件:
1.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相关高层次人才证明材料。
2.有效的身份证明:(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2)具有外国国籍的提交本人护照,具有港澳台身份的,提交本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劳动合同或者与单位签订的聘用意向性协议(承诺认定后3个月内签订工作合同,并在汕头工作1年以上),属创业人员的,提供营业执照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金凤卡”制作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办事流程图
(七)缴费标准及方式
免费
(八)办结时限
1.认定:2个工作日
2.银行发卡:30个工作日
(九)监督电话
0754-12345
(十)其他注意事项
1.已在汕头市工作、创业或与汕头市用人单位(含中央和省驻汕单位)达成工作意向,遵纪守法,未受过各类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并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以下简称“优粤卡”)的人才,仅需在线提交《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和优粤卡等申请材料。持优粤卡A卡人才可直接认定汕头市高层次人才A类,持优粤卡B卡人才可直接认定汕头市高层次人才B类,符合《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A类的持优粤卡B卡人才,可申请认定汕头市高层次人才A类。
2.与单位签订聘用意向性协议并通过认定的汕头市高层次人才,需按照承诺在通过认定后3个月内签订工作合同,并在汕头工作1年以上,如没有遵守承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权取消其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资格。
3.按《汕头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A类人才可申领“金凤卡”金卡,其父母、配偶、子女可申领附属卡;B类人才可申领“金凤卡”银卡。
4.汕头市人社局负责受理和认定本行政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除外)内用人单位的申请,委托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管委会受理和认定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的申请。
5.高层次人才较为集中的单位,可向受理机关提交简化手续申请,经受理机关同意,提交的纸质申请复印件材料由申请单位核验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无需再提交原件,并可通过邮寄的方式报送材料。
汕头人才金凤联名信用卡(金卡)
汕头人才金凤联名信用卡(银卡)
汕头人才金凤联名借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