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申请
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 2 )受理
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的,接件受理人员应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不能当场一次性告知的,应向申请人出具审批材料收件凭证,同时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法定形式,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3 )获取办理结果
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领取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