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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延期申请的通知
  • 2019-08-19 17:46:40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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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认定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19]63号)的规定,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认定有效期为3年,认定期满的,可由工作室自愿提出有效期延期申请,经考核合格予以保留示范工作室资格,但不再给予资金扶持。请有需要申请延期的工作室于8月底前向市人社局(服务窗口)提交《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延期报告、工作室的总结及发展规划各一份。

地址:长平路财政大楼2楼西厅市人社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  联系人:刘亚楠,电话:88489856

附件:汕头市工艺美术大师示范工作室延期申请表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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