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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汕头市2019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的通知
  • 2019-10-09 11:12:03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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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队伍建设,提升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水平,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根据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和《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行为守则(2015年修订)》要求,我局定于2019年10月联合汕头技师学院在汕头举办2019年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项目

(一)职业(工种):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工种);

(二)专项职业能力:网店美工、汽车美容、甜玉米栽培、花卉栽培、水稻栽培等5个专项能力。

二、培训内容

(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理论和法规政策;

(二)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管理规定及考评工作注意事项;

(三)职业技能鉴定考务流程规范;

(四)广东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基本情况及相关政策解读。

三、培训对象

参加考评员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目前在我市工作并熟悉从事本专业工作;

2、热爱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作风正派;

3、职业工种考评员应具有本职业(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含三级)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并熟悉本职业(工种)的考试流程、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或教学5年以上。

4、专项职业能力项目考评员应具有本专业相关的三级或以上职业资格,并从事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5年以上。

四、证卡

经参加培训且考核合格者,由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相应职业考评员证卡,作为今后受聘考评员的资格凭证。

五、收费标准

此次培训班不收取费用,在我市工作的学员可享受市财政补助,免交培训费。学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10月19日—20日

报到时间:10月19日上午8:00

培训地点:汕头技师学院金新校区(汕头市新美路2号)

培训和考试安排日程:详见附件1

七、考核安排

培训结束后学员须统一参加考核,考核需验证身份证。考核内容包括:

(一)公共知识(含职业道德、政策法规);

(二)专业技能实操模拟考评。

以上两部分均达到60分或以上为合格,不设补考。

八、报名流程

(一)参加本次考评员培训班的人员请在2019年10月13日前登陆http://www.gdhrss.gov.cn/gdosta/#,点击首页“考评员督导员”进入考评员报名系统,查看对应的(开班地区:汕头市)考评人员培训计划列表文件,选择“报名”入口,登录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确认后选择“新考”入口,最后打印《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推荐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附带本人有关资历证明,送市技师学院报名及审核,时间为10月14日至10月16日。

(二)报到时上交资历证明包括:

1.报名系统打印的《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推荐表》并加盖公章。

2.按照申报条件要求提交的证书复印件。

3.学历证复印件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另交免冠小一寸近期彩照2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和报考职业工种名称)夹放在推荐表左上角用于办证。

5.在汕工作的工作证明或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材料。

九、注意事项

(一)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证书发证机关必须为广东省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二)请参加培训的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三)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须先在网上报名,不受理其它方式报名;报名请填写本人有效手机号,方便日后考评工作派遣联系。

(四)请参加培训人员务必带齐并装订好资历材料,便于审核。

(五)为保证培训质量,如网上报名培训人数达到150人,网上报名工作将提前截止;如单一工种报名人数不足10人,则取消开班。

(六)培训期间,请注意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请参加培训人员遵守培训管理制度(附件2)。

(七)报名过程如有疑问请与汕头技师学院联系,联系人:林纯,联系电话:0754-88624500,传真:0754-88622610,联系地址:汕头市新美路2号。


附件1:考评员新报培训班时间安排

附件2:培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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