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贯彻意见》(汕府[2015]6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创业培训(SYB)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创业培训能力,推动各地创业培训工作的开展,我局决定举办一期创业培训(SYB)师资培训班,由汕头技师学院承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和方式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创业培训(SYB)师资开发核心技术标准要求,讲授成人学习培训教育原理、参与性教学方法、视觉教具、授课技巧和演练SYB培训游戏模块等,学习创业培训班组织准备工作、创业培训后续支持服务和质量控制体系等。
培训班由全国创业培训工作指导委员会委派创业培训SYB培训师全程授课,实行全脱产小班化教学。
二、培训对象
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职业院校、创业孵化基地、企业管理咨询机构、电商协会等从事创业培训、创业辅导、企业管理咨询、网商运营、就业创业指导等工作的教师和专业人员,或愿意从事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服务工作的创业成功人士。参培者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年限,在本市工作,具备培训教学、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或创办企业等经验(专业),今后能从事创业培训工作的人员(领证后一年内须从事与创业培训相关工作一次以上),经筛选择优录取30名人员参加培训。
三、证书核发
学员经培训考核合格,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制的《创业讲师培训合格证书》,即获得从事创业培训教学工作的资质。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8月16日—25日,为期10天(脱产)。
培训地点:汕头技师学院金新校区(汕头市新美路2号)。
五、培训费用
培训费每人8000元。在我市工作的学员可享受市财政补助,免交培训费。
六、报名方式
各有关单位要抓紧组织选派人员参加师资培训,负责汇总填写《报名回执》(附件1)和收集《创业培训讲师申请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等复印件、近三个月在我市参保证明、单位工作证明和个人履历情况材料及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于8月2日前报送至汕头技师学院金新校区(汕头市新美路2号)。联系人:林凌、李景航;联系电话:88624500;电子邮箱:stgjpxjd@126.com.
七、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动员,重视师资选送工作。创业带动就业是各级政府就业目标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创业培训师资培训是发挥创业带动就业效应的重要手段,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有关单位一定要重视创业培训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培养创业培训师资,以服务本单位为重点,积极推荐优秀的创业培训教师人选参加培训,将具备条件且愿意长期从事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的教师、创业咨询师、创业成功人士吸收到教师队伍中,逐步优化创业培训师资队伍结构。
2、各单位所推荐参加培训的师资人选应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或创业咨询指导经验,能积极参与组织实施创业培训和后续支持服务工作。
3、同一单位或机构推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推荐的人选需参加举办方筛选,分资质和面试两项综合评分,按总分数由高至低录取30名学员,并按顺序替补。
4、本次培训为全脱产,参加培训学员在培训期间不承担单位的工作任务,应服从培训班各项规定,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原则上不准请假。
5、本期培训班提供午餐,除龙湖、金平等区外的学员提供住宿;学员交通费自理。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