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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16]684号),经潮南区人社局对汕头市潮南区学友职业培训学校递交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由我局组织专家对该校申报材料及培训教学场地进行复审,经评审,汕头市潮南区学友职业培训学校基本符合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条件,现就汕头市潮南区学友职业培训学校纳入我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予以公示。
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19年2月2日-2月15日)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88645067;联系人:林岳冲。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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