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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pdf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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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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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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