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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申领指引
  • 2020-09-01 15:55:44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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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及办理机构

事项名称: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承办科室(单位):

企业地址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业务信息

申请条件:

(一)补贴对象: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

(二)补贴申领条件:企业与教育培训机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培训,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企业和培训机构合作按相关要求实施学徒培训;学徒按规定进行评价考核合格。

(三)补贴标准:按《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5号)有关规定执行。补贴标准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耗材情况等确定,每人每年的补贴标准为4000元—8500元(具体标准见粤人社规〔2019〕25号),并根据经济发展、培训成本、物价指数等情况进行调整;补贴期限按照培养方案明确的培养期限确定,最长不超过3年。对按规定列入企业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且培训级别在中级工以上的培训项目,可在学徒培训补贴标准各同等档次最高上浮30%。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学徒培训且符合相关条件的用人单位,按就业补助资金规定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同职业(工种)、同等级的企业新型学徒培训补贴和技能晋升培训补贴不能重复申领。

(四)补贴期限:评价考核工作结束后6个月内。

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一)企业新型学徒培训备案材料

1.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表;

2.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方案;

3.企业与学徒签订的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协议书;

4.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合作培养协议书;

5.企业新型学徒培养名册及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二)企业新型学徒申请培训补贴材料

1.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机构培训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的学徒培训名册表(及编号)等信息台账及复印件;

2.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3.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4.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符合财务管理规定的凭证材料

5.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程  序:

(一)备案。申领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应在开展培训前,按要求将开展培训的相关材料报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备案材料包括:企业新型学徒制备案表;学徒培养方案;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学徒名册及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并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相关备案材料或信息。

(二)申报。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学徒评价考核完成后,应于6个月内登陆《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填报企业申请学徒培训补贴时应提供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学徒名册表(含编号)等信息;提交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等相关信息,提交信息系统审核。并向其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补贴申请,并提交规定的材料。

(三)审核及拨付。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相关材料审核同意后,报由属地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已预支部分培训补贴资金的,按实际应补贴金额扣除预支部分后支付剩余资金。

收  费:

不收费

办理时限:

审核、审批5个工作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拨款环节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和时间:

办公地址:

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金平区汕樟路79号。

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龙湖区区政府大楼311。

濠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濠江区中海信创新产业城三楼。

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澄海区文祠东路307号。

潮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潮阳区文光街道石珠路劳动培训大楼。

潮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潮南区党政综合办公大楼6楼607室。

南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人社局综合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经办部门联系方式

  金平:金平区人社局培训股   88643506

  龙湖:龙湖区人社局培训股   88265576

  濠江:濠江区人社局培训股   87380736

  澄海:澄海区人社局培训股   85855215

  潮阳:潮阳区人社局培训股   83812315

  潮南:潮南区人社局培训股   87905986

  南澳:南澳县人社局就业和培训股   86802206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一)《转发关于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汕人社发〔2020〕1号)。

(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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