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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技工院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0-09-13 00:00:00
  • 来源: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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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各有关技工学校:
 现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技工院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10]329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入读技工院校工作
按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技工院校实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免学费财政补助对象为技工院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在校生。原“智力扶贫”纳入免学费工作一并执行。补助标准参照省的有关规定。今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预安排我市技工院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生计划610名,分别就读市高级技工学校和市中医药技工学校,其中:市高级技工学校560名,市中医药技工学校50名。为做好今年我市技工院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生录取工作,确保完成省下达任务,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加强与当地扶贫办等部门的联系,迅速将市分配的招生指标(见附件1)下达给各乡镇(街道),再由乡镇(街道)分解到村委会。
  二、招生录取条件
  (一)各技工学校原则上要按对口招生计划和择优录取原则做好录取工作。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生的主要条件:
  1、经当地扶贫部门确认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未婚。
  (二)优先录取原则:
  1、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贫困家庭子女;
  2、双亲丧失;
  3、单亲丧失;
  4、家庭成员老弱病残,经济特别困难;
  5、扶贫开发重点村的贫困家庭子女。
  三、工作程序
  (一)申请确认。符合条件并愿意接受技工教育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申请并经公示确认后,由居委会或村委会统一报送至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负责初审并汇总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报县扶贫部门;县扶贫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后上报市两部门。
就读涉农专业的,由学生填报志愿,经有关院校按照招生计划录取,将学生信息输入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即取得免学费资格。
  (二)招生录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招生管理机构汇总本市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后,与承担培训任务的技工院校对接,由录取学校按相关规定核发入学通知书,并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持通知书、身份证和录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三)经费拨付。各技工院校按招生计划录取并完成免学费学生学籍注册后,须将信息资料输入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管理系统。同时,还要将已录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就读涉农专业学生名单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经审核确认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技工院校应在录取完成后的1个月内,将招收免学费学生人数和补助标准编制经费申请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后,报省相关部门。
  四、专业设置与人数
  根据当前劳动力市场需求状况和各技工学校教学条件的实际,今年各技工学校专门针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开设专业,市高级技工学校开设的专业和招生人数为:计算机应用与维修50人(学习地点在市高技校),计算机广告制作(装饰装潢美术设计)10人(学习地点在市高技校),计算机广告制作(会展策划与广告制作)20人(学习地点在市高技校),美容美发与造型20人(学习地点在市高技校),商务文秘10人(学习地点在市高技校),中药58人(学习地点在市中医药技校),中药调剂178人(学习地点在市中医药技校),药剂58人(学习地点在市中医药技校),医药营销56人(学习地点在市中医药技校),电子商务100人(1+2,第一年在潮阳区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市中医药技工学校开设的专业和招生人数为:中药调剂50人(学习地点在市中医药技校)。
由于本次招生时间紧,市技校招生办可根据学生报读情况对学生报读的专业作适当调整。
  五、工作要求
 (一)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体检工作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由学生负责。
  (二)已确认的被推荐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表(省厅文件的附件2)、花名册(附电子文档,省厅文件的附件4)、体检表以及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于9月25日前集中送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被录取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持通知书、身份证和录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按录取学校指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录取报到工作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协助做好通知等工作。
  六、学生管理与推荐就业
  各技工学校要加强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教学管理,确保教学质量。在校教育教学期间,要针对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特点和专业设置要求,组织开展针对性、实用性、有效性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要注重对贫困生的实践能力、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培养,切实有效地提高他们的就业和创业竞争能力;要加强与用人单位联系,拓宽实习与就业渠道。
附件1、《2010学年汕头市技工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生预安排计划》
附件2、《技工学校考生体检检查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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