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学习时间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公需科目学习时间的通知 .pdf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04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