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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系统操作指南
  • 2021-08-03 11:53:51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申请条件: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2、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终止的;

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

填写《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注销申请书》(盖章高清扫描件)

2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高清彩色扫描件(盖公章)

3

具体以系统要求提供内容为准

按系统要求提供。


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网址http:ggfw.gdhrss.gov.cn/LWPQ

①单位账号注册,必须使用已实名过的个人账号进行注册,否则无法进行单位信息注册;②注册时请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全称,否则历史办事记录不法查看;③单位账号可绑定子账号(个人账号),使用子账号登录办理业务;④单位账号可绑定多个子账号,并授权不同业务事项权限。

操作流程(个人注册--单位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办理单位业务)

2.已有账号的,直接登录账号申请办理。

3.预审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可退回不予受理。申请资格或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4.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初审-复审-终审,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附: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注销).docx,请仔细研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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