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2、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终止的;
3、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
申请材料目录
办理流程:
1.申请。登录网址http:ggfw.gdhrss.gov.cn/LWPQ
①单位账号注册,必须使用已实名过的个人账号进行注册,否则无法进行单位信息注册;②注册时请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名称全称,否则历史办事记录不法查看;③单位账号可绑定子账号(个人账号),使用子账号登录办理业务;④单位账号可绑定多个子账号,并授权不同业务事项权限。
操作流程(个人注册--单位注册--登录个人账号--办理单位业务)
2.已有账号的,直接登录账号申请办理。
3.预审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可退回不予受理。申请资格或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4.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受理审查-初审-复审-终审,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决定。
附:广东省劳务派遣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注销).docx,请仔细研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