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凑(天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孙淑敏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你单位2022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及要求你单位、厦门方胜众合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分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9296.4元、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11718.56元、加班费35089.35元、12月份工资1643.58元、2024年1月份至8月份工资差额4000元等,本会依法立案受理,案号列:汕劳人仲案字[2025]97号;申请人余锐远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你单位2022年8月10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劳动关系及要求你单位、厦门方胜众合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1126.42元、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8450.57元、12月份工资差额1142.03元等,本会依法立案受理,案号列:汕劳人仲案字[2025]98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案件的仲裁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开庭、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你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十日内按申请人人数向本会提供答辩书,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由仲裁员刘萍、书记员郭燕贤组成,开庭时间:2025年3月27日上午九时,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一楼东侧本会仲裁庭,请依时到庭;若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庭将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本会联系电话:0754-88645041。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