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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健(身份证号:5130221991*******X):
本会受理你诉安徽筑华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仲裁文书,向你公告送达:你诉安徽筑华慧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汕劳人仲案字〔2023〕284号),本会依法于2025年1月3日(2024年12月4日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送达)向你送达了2025年1月17日下午三时开庭审理本案的书面通知,但你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本会决定:按你撤回仲裁申请处理。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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