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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25-01-14 17:21:26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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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人社监字〔2024〕第50号

  单位名称: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湖村宝能科技园9栋21A-J(A座)

  项目名称:宝能(汕头)国际供应链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翁翕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深圳建业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在广东省汕头市保税区宝能(汕头)国际供应链物流中心项目一期和二期,涉及属下油漆班组、水电班组共21名劳动者工资 378000元未支付情况,我局已于2024年12月19日对你单位进行立案调查。经电话、短信、项目现场张贴公告通知你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但你单位仍未前来配合调查处理有关劳动者投诉事项。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为核实相关情况,现公告通知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相关负责人,于发出本公告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到汕头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监督支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单位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  址: 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539室

  联系人:姚同志  刘同志     联系电话:0754-88645044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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