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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林镇河)
  • 2025-01-09 14:09:55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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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镇河:

  兹有你单位申请工伤职工林镇河的工伤复发确认申请,我委已根据申请受理并作出鉴定结论(经鉴定,确认林镇河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9月29日的治疗不属于工伤复发,但属于原工伤部位的继续治疗)。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等方式向你送达《汕头市初次鉴定(确认)结论书》(汕劳鉴初字〔2024〕1317号),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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