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创荣机械实业有限公司:
申请人高丹妮申请仲裁,要求确认与汕头市利华杰机械实业有限公司、你单位自2024年3月5日至8月31日存在劳动关系及要求你们两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9236.78元、在职期间四单业绩提成871.47元、经济补偿金1920元、因未及时缴纳社保无法报销的生育医疗费用1921.55元等,本会依法立案受理,案号列:汕劳人仲案字[2025]22号。因无法直接向你单位送达该案的仲裁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开庭、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你单位应当在收到申请书(副本)十日内按申请人人数向本会提供答辩书,不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仲裁庭由仲裁员林仲、书记员林东东组成,开庭时间:2025年2月19日下午三时,地点: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一楼东侧本会仲裁庭,请依时到庭;若你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仲裁庭将继续开庭审理,并缺席裁决。本会联系电话:0754-88645041。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