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分享到:
汕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公告(汕头市塑料制品厂)
  • 2024-12-25 17:08:10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汕头市塑料制品厂:

  兹有你单位职工李宏向我委申请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我委已依法受理并作出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鉴定结论(经鉴定,李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因无法以直接送达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汕头市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鉴定结论书》(汕劳鉴病字〔2024〕116号),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汕头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4年12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04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