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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伍贰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我局立案处理你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一案,因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履行行政处理决定催告书》(汕人社监字[2022]第79号)。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10日内履行行政处理决定,支付林晓欣工资报酬6543元、楚志忠工资报酬7400元。(我局地址:汕头市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五楼539;联系电话:0754-88645044;联系人:姚同志、刘同志)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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