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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汕头市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管理的工作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推进汕头市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实施“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管理工作的函》要求,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现草拟了《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7月28日至2021年8月11日,联系方式如下:
1、电子邮件发送至:5461jf61@163.com
2、书面意见邮寄至: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财政大楼5楼林扬收,邮政编码:515000。
特此公告。
附件: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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