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仲裁院启动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为某企业31名员工化解工资争议纠纷,追回被拖欠生活费23万余元。这起集体争议案件在三周内就得到圆满的解决,得到员工的高度认可,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1月,我市我市某企业31名员工因工资等争议到市仲裁院申请仲裁。其时人数众多,且员工对法律规定不甚了解,未能提供齐全有效的材料,为帮助员工快速解决争议纠纷,市仲裁院指引员工到法援处申请法律服务,及时采集资料诉求。
经了解,该企业因故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但生活费自2020年的8月起便没有给付待工员工,员工连续4个月没有领取到生活费。市仲裁院一方面与市法援处援助律师了解员工的调解意向,寻求协商解决方案,另一方面积极和企业经营者进行沟通,争取通过调解方法解决欠薪问题,经过多次协商沟通,企业经营者终于答应筹集资金发放待工员工的生活费,初步达成了调解意向。
在前期沟通协调的基础上,市仲裁院于1月27日启动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与市中院、市总工会、市法援处等部门共同对该起集体争议进行调解。经各方合力调解,最终企业和员工确定调解协议,并由市仲裁院对协议内容合法性进行审查。企业员工代表、承办案件援助律师和企业代表签订了调解协议,员工也于当日足额领到被拖欠生活费总额共计233530元。在调解过程中,企业代表也向有关部门和员工保证,接下来将遵守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发放生活费直至企业恢复生产为止,这对于待工员工来说也是一颗“定心丸”。
在此也呼吁广大劳动者,在日常工作中,劳动者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劳动关系证明、工资条、加班补贴、考勤记录等。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遇到欠薪问题,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举报投诉。总之,依法理性维权,才是及时有效解决问题的快速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