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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汕头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 2020-06-24 17:30:31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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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区(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市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在我市营造尊重、关爱异地务工人员的良好氛围,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异地务工人员,根据2017年经市委、市政府同意“从2017年开始,全市通过推荐评审活动,每年审定汕头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50名,汕头市异地务工人员工作先进集体10个”的要求,2020年将在全市范围开展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推动推荐评审工作开展

  异地务工人员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开展汕头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评审,是体现市委、市政府着力在我市营造良好就业创业氛围,激励广大异地务工人员积极参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推动汕头全面振兴发展做出更大贡献的重要举措。各区(县)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本地劳动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推荐评审工作的领导,确保把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和先进集体推荐出来。

  二、积极开展宣传发动,营造良好就业氛围

  各区县、各单位要切实按照汕人社〔2017〕16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积极就业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工作,广泛开展宣传优秀异地务工人员推荐评审工作,营造汕头良好的用工氛围,调动辖区内广大异地务工人员、企业和相关机构参与推荐评审的积极性。

  三、推荐评审范围

  (一)汕头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在我市各行各业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遵纪守法的异地务工人员,共50名。

  (二)异地务工人员工作先进集体。在我市依法设立,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在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服务、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和安全培训、子女义务教育、疾病预防、计划生育、权益维护、社区服务、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用人单位及公共服务机构,共10个。

  推荐对象重点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条战线,面向社会各个阶层。曾获得国家、省和近三年已获得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的个人和单位,原则上不再参与本年度推荐评审。

  四、推荐评审分配名额

  (一)汕头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金平区7名、龙湖区7名,濠江区5名,潮阳区7名,潮南区7名,澄海区7名,南澳县1名,市直9名。

  (二)异地务工人员工作先进集体:各区县各1个名额,市直3个名额。

  (三)市人社局根据各区县开展工作情况和异地务工人员事迹情况,可对汕头市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工作先进集体名额分配进行调剂。

  (四)接受异地务工人员自荐。在生产、技术、研发和服务一线工作的异地务工人员,在发明创造、技术或工艺革新、获得专利,提供技术保障、解决生产工艺和技术难题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并产生较大经济或社会效益;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敬业奉献、团结互助、见义勇为、扶贫救困、孝老爱亲方面有不平凡事迹的优秀异地务工人员,可以以个人名义进行自荐。

  五、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各区县要认真组织实施,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完成初审工作,并报当地政府同意。严格按照汕人社〔2017〕169号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相关材料,并留存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随资料同时提供被推荐人员建设银行储蓄卡或开通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账号、被推荐单位收款账户信息)。

  异地务工人员个人自荐的,填写《推荐表》(请改为具体表名),提交1份1500以内的事迹材料,有公开报道的文字材料及表彰决定、专利或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能体现先进事迹的工作、代表作品照片1-3张。

  市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推荐表“推荐单位意见”栏目填写推荐意见。有关申报材料应于6月30日前迳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汕头市东厦路60号艺都大院东侧),由市人社局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推荐评审相关表格,可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联系人:曹春耕、卢海东

  联系电话:88645026、88645023,传真:88645027。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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