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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汕头市“南粤家政”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9-10-21 16:07:38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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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汕头市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人社发201923号)。为深入贯彻抓好落实,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制定了《汕头市“南粤家政”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卫生健康局

20191014日  

汕头市“南粤家政”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广东省“南粤家政”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1771号)、《关于印发汕头市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的通知》(汕人社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医疗护理服务培训工作,提升医疗护理服务从业人员服务技能、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满足医疗机构和居家医疗护理服务需求为导向,重点以推进医疗护理员、医院陪护工等技能培训为突破口,抓好辅助型医疗护理服务培训,积极培养专业化中高端的医疗护理服务人才,通过培训的手段将专业的技能操作、服务的理念从源头上灌输给医疗护理服务从业人员,满足社会日益增长的医疗护理服务需要,打造一支技能操作更加专业化、服务质量更加优质化的辅助型医疗护理员队伍,形成一批汕头医疗护理服务品牌,为我市打造区域性大健康产业高地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到2021年,每年组织开展培训500人次,各区县年度任务分配见附表。

二、主要措施

(一)构建普惠开放的医疗护理服务培训平台。

1.建立医疗护理服务教研平台。由汕头市人社局、汕头市卫健局牵头,以汕头市护理学会为依托,推进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下同)、医疗机构共同组建医疗护理服务培训教研平台。平台重点是结合我市医疗陪护行业市场需求,研究制订医疗护理相关专项职业能力(专项技能提升项目)培训标准、考核规范和评价方式,及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职业培训包,并从专业化方向指导各地开展医疗护理服务培训工作。

2.完善校企合作平台。支持职业院校与我市家政服务企业、医疗机构、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机构、行业协会等共建家政服务人才培养联盟,完善校企合作平台。平台重点是针对我市中高端医疗护理技能人才的培养,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业建设、师资培养、实习实训、招生就业等医护人才培养全过程开展深度校企合作;引导相关院校与医疗护理服务机构合作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冠名班”定向技能培训,并为职业院校毕业生提供实习实训;建立健全医疗护理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需求监测系统,做好技能劳动者的统计、分析、预测和评估工作。

3.搭建培训供需对接平台。针对医疗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在培训需求、就业渠道等方面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各级人社、卫健、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要对医疗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开展摸底调查工作,摸清医疗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培训意愿、本地培训机构培训能力等情况,建立基础台账,为医疗护理人员的培训需求信息等作出前瞻性判断。要引导各类培训机构按市场需求和家政服务企业用工的培训要求制订培训计划,对医疗护理服务从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二)全面提升医疗护理服务技能人才培养能力。

1.完善医疗护理服务培训考核标准。要以汕头市护理学会为依托,充分发挥医疗护理服务教研平台等专业机构的作用,结合汕头实际组织开发病患护理、残疾人护理、安宁疗护等辅助型医疗护理服务专项技能提升培训项目,制订模块化的培训课程标准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培训项目的开发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市卫生健康部门进行审核,对经评审符合要求的培训项目开发经费给予10万元资助,在省、市专项资金列支。探索推进具有地方特色的医疗护理行业职业证书自主评价工作,对经培训后考核合格者,发给相关证书。探索推进汕头市护理学会和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医疗服务机构,参与医疗护理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

2.加强专业建设。引导和支持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优化专业设置,开设健康管理、康复促进、社区护理等护理服务相关专业,支持建设3个省级重点和特色专业,提升专业建设整体水平。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加大医疗护理服务相关专业招生力度,积极引导用人企业提供奖学金、企业支付学费等方式扩大医疗护理专业对学生的吸引力。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增设病患陪护、保健按摩、烹制病号餐等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项目。

3.加大师资培训力度。加强师资提升培训,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引进招聘一批高层次专业师资,选送一批骨干教师到珠三角地区、港澳地区知名家政服务机构和培训学校学习交流,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医疗护理类教师队伍。加强医疗护理相关培训工种(项目)的技能鉴定考评员队伍建设,选送一批符合条件的师资参加考评员培训。

4.大力发展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依托广东省远程职业培训网等网站,推广“互联网+培训”先进培训方式,推动手机APP培训软件、在线学习平台、微信等云计算、大数据、移动智能终端的应用,积极探索推进面授培训与在线教育相结合,提高培训便利度和可及性。

5.引入优质培训资源。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深化医疗护理服务培训领域合作,积极开展与医疗护理服务业发达国家和地区培训交流,学习借鉴珠三角地区、港澳地区先进理念和经验,引入粤港澳大湾区优质培训资源,提升培训层次。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知名医疗护理服务培训机构、符合条件的家政服务企业在汕头独资或合资设立家政服务培训学校。

6.创建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支持和推动医疗护理服务单位内涵建设,完善设施设备、配备专业师资、规范化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全市要在规模以上的医疗机构中建设1015家技能实训基地,方便医疗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就近培训。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培育1至2家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医疗护理服务培训机构。积极推进医疗护理服务培训单位参加省、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对认定为省、市级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的,按规定给予奖补,打造汕头特色家政培训服务品牌,为汕头及粤东地区提供中高端的医疗护理服务。

(三)大力开展多层次医疗护理服务技能培训。

1.开展中短期辅助型护理技能培训。以医疗护理员、医院陪护工为培训重点,按照相关培训项目的培训标准,大力开展岗前职业技能培训,注重对从业人员职业操守、心理辅导、基本技能等方面的培训,着力提升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和对病患、老年人、残疾人照护技能。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汕头市护理学会牵头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家政服务企业等机构对医疗陪护行业医疗护理员、医院陪护工等从业人员进行规范化专业化岗前培训,以提高其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具体工作方案另行制订)。结合“巾帼家政服务专项培训工程”“工会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等专项行动,多形式多渠道扩大培训规模。

2.加大中高端护理服务培训力度。充分发挥大型医疗服务机构优质护理资源,联合职业院校、各类培训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机构、敬老院和疗养院等服务机构,开展中高层次、职级的医疗护理服务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通过顶岗、实习、实训和研修等形式,培养中高端专业服务队伍。引导医疗服务机构、护理院、理疗康复中心大力发展家庭病床和居家护理等专项培训,满足中高端家庭医疗护理需要。

3.强化在岗“回炉"培训。引导各类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企业结合实际,通过在岗培训、脱产培训、业务研修、技能竞赛等多种形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灵活多样模式对在岗职工开展培训,力争让在岗职工都得到“回炉”培训。引导企业和医疗服务机构畅通从业人员技能发展通道,通过建立专业分级护理等提升方式,将从业人员工资收入、岗位晋升与技能水平相挂钩,提高从业人员“回炉"培训的积极性。

(四)建立从业人员培训促就业和职业发展的机制。

1.建立培训促进就业机制。围绕打通培训与就业“最后一公里”问题,各地要广泛收集医疗护理服务空缺岗位信息和求职人员信息,发布急需紧缺医疗护理服务工种目录清单,在人力资源市场网站开设服务专区,实行动态管理,为家政服务企业、医疗护理服务从业人员的培训等提供信息对接,引导从业者、培训机构按需进行培训,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各地要多形式组织举办医疗护理员招聘活动,全市每年不少于25场,积极推进各区县至少建设1个线上线下综合型家政服务超市,提高服务便捷性,促进市场供求有效匹配,助推从业人员就地就近就业和外出转移就业。

2.完善扶贫对接帮扶机制。支持和推动职业院校、各类培训机构与对口帮扶地区深化培训合作交流,将医疗护理服务培训导入扶贫协作项目,积极扩大面向老区苏区、对口帮扶地区招生规模。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村劳动力、建档立卡贫困户相关人员、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采取“送教上门”“来汕培训”等方式,加快培养医疗护理服务人员。

3.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家政服务企业、培训机构开展医疗护理服务培训成效显著的,优先推荐参加“汕头市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评选。劳动者参加培训后获得证书并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各类技能人才的评优评先等。引导和鼓励家政服务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培养、评价、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我市医疗陪护行业陪护工培训工作,建立人社、卫健、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组织发动,积极引导职业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医疗机构护理工培训,发动更多的医疗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培训。要细化年度培训计划,逐项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进度安排,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深入实施、扎实推进。各地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政策落地。

(二)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广泛宣传,通过制作公益广告,联合行业协会开展技能大赛、服务明星评选、服务技能展示、培训政策宣讲等系列主题活动,展示医疗护理服务高技能人才风采,开展展示和巡回交流活动,创建“汕头家政"服务名片,让医疗护理服务从业人员受到全社会广泛认同和尊重。

附件:汕头市医疗护理服务培训任务分配表

附件

汕头市医疗护理服务培训任务分配表

单位:人次

区县

年度

2019

2020

2021

金平区

100

100

100

龙湖区

100

100

100

濠江区

50

50

50

澄海区

80

80

80

潮阳区

70

70

70

潮南区

70

70

70

南澳县

30

30

30

合计

500

500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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