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我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发[2015]7号)的规定,现对应届高校毕业生翁敏欣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申请就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18年9月30日-2018年10月6日;
联系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88645046。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汕头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申领就业补贴名单
应届高校毕业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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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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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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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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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敏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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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经济特区东方装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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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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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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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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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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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贰仟元整(¥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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