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我市创业带动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2015〕369号)的规定,现对汕头市阳米商贸有限公司申请创业租金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18年9月4日-2018年9月10日;
联系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88645046。
创业租金补贴申领名单
申请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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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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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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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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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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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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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阳米商贸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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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5号“高新大厦”402房之B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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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22日至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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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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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用场地年租金大于或等于4000元的,按每年4000元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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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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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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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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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写:肆仟元整(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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