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我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发〔2015〕7号)的规定,现对许枫淇等29名2014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申请就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15年7月3日-2015年7月9日;
联系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88645046。
汕头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的公示名单(第1批)
应届高校毕业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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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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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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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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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枫淇、杜佳、潘洁蓝、陈丽榕(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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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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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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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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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欣、曾晓莉(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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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汕头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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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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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承欢、林佳鸿、林锋、林烁琼、陈天胜、陈宇(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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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乐凯胶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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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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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源东、潘康俊、陈奕琪、陈雯琦、黄鹏霖、纪俊哲、纪晓佳、王丽冰、张雄彬、郭晓东、陈燕珊、戴卓敏、陈铃敏、江珏儒、林和烽(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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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顺丰速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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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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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菁菁、刘智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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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江畜牧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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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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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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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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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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