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明确我市促进就业专项资金补贴项目申请和核发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发[2015]7号)的规定,现对刘小婷等11名2014届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申请就业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
联系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88645046。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汕头市中小微企业就业补贴申领名单(第三批)
应届高校毕业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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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单位(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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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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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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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婷、王晓冰、郑旭钿、陈欣茹、郑会枫(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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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群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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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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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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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周然、卢润桂(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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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汇群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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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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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婧、纪晓东(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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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可逸智膜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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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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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亮亮(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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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造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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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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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逢佳(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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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骏海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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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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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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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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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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