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汕头柏亚电商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汕头市芸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和汕头供销社农村电商驿站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因场地到期、经营调整等原因向我局提出撤销基地资格的申请。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6〕172号)等有关规定,鉴于上述基地不再具备创业孵化功能,经研究同意取消汕头柏亚电商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汕头市芸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的“汕头市创业孵化基地”称号,同意取消汕头供销社农村电商驿站返乡创业孵化基地“汕头市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称号。
特此公告。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