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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汕三项办[2023]5号)要求,我市开展“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的认定工作,经区(县)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市三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复审,拟三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6名,二星级“南粤家政”服务人员2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30日至9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反映。凡来信或来电者,必须签署或告知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对匿名信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十一街区财政大厦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东厅
联系电话:0754-88645022
邮编:515000
附件:2023年汕头市“南粤家政”星级服务人员拟认定名单.docx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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