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分享到:
关于对汕头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第20220053号提案的答复
  • 2022-05-09 17:20:06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体:

市总工会:

  贵会提出的《关于壮大汕头产业工人队伍,为“工业立市、产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很有指导性和针对性,具备非常高的现实意义,我局非常重视,及时会同市教育局、市总工会等单位会商办理。

  产业工人是创造社会财富、创新驱动发展、实施制造强国战略的生力军。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制定实施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对于服务我市“工业立市、产业强市”工作部署起到重要支撑和保障作用。

  一、提高职业技术教育毕业生成长为产业工人比率。市教育局优化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共有三批12个专业被确定为省中职教育“校企精准对接、精准育人”示范专业建设项目,并引导和鼓励中职学校先后与近千家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关系,指导有条件的中职学校探索与立讯精密等先进制造业企业合作的机会。市人社局将“广东技工”工程和我市“工业立市、产业强市”紧密结合,加强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提升专业对接产业的契合度,实施每人5000元的基层就业补贴政策和每人300-3000元的技能提升补贴政策,支持技术工人职业成长。市总工会在“鮀城职工家园”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宣传阵地,开辟“身边的大国工匠”“弘扬工匠精神,绽放特区靓彩”等专栏,提升社会认同感,让更多的新鲜血液补充到我市产业工人队伍中来。

  二、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转型提供政策性支持。市总工会牵头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吸引更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市人社局支持我市各类企业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等高质量职业技能培训,采取企校双师带徒的方式,按照培训职业(工种)等级、紧缺程度情况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8500元的学徒制培训补贴,并着力从扩展指导讲师队伍、适时推进线下指导活动、多形式开展线上指导活动等工作措施落实职业指导下基层工作,搭建线上线下就业平台,提高供需匹配效率,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向产业工人转型创造条件。

  三、争取更多的外来人口加入我市的产业工人队伍。市人社局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我市城市形象、就业创业政策、人才政策,提高汕头对外的知晓率和认同感。举办“汕潮揭校企合作对接交流会”,重点邀请技工类院校来汕设展交流。带我市产业企业到省内外院校、职校、技校及大中城市和劳务输出地等地方举办系列人力资源招聘活动,拓展更多劳务输出合作地,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重点用工企业就业,享受职业介绍补贴。落实小微企业社保补贴和汕头市新引进人才购房补助和住房补助等优惠政策,为已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落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社保、居留和出入境、机场和高铁贵宾等52项服务举措,吸引更多外来人口来汕就业创业。

  四、提升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平。市人社部门不断加大对各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扶持建设力度,积极激发劳动力市场的活跃度和流动性。优化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流程,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69家。每年评选5家汕头市优秀人力资源机构并给予每家5万元奖励,鼓励人力资源机构争先创优。建好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引进了中智、猎聘网、省人才市场等19家知名人力资源公司,基本形成了包括招聘、培训、服务外包、人才测评、猎头等一体化的人力资源服务综合产业链。推进人力资源诚信服务品牌建设,我市广东百城人才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汇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荣获广东省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荣誉称号。

  五、稳步提升产业工人工资福利待遇。市人社部门组织开展企业薪酬调查,发布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及人工成本信息,供各行业企业和职工“对号入座”。积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工作,严格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自2021年12月1日起,全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月,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0元/小时。广泛宣传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理念,引导企业在工资结构中设置体现技术技能价值的工资单位,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业绩贡献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切实提高技能人才工资待遇,实现技高者多得、多劳者多得。持续推动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提高产业工人劳动权益的维权力度和企业管理规范化水平,妥善化解劳资纠纷。

  最后,感谢贵会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保障:汕头市信息中心    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网站标识码:4405000014   备案号:粤ICP备05066684号-1  粤公网安备 44052302000004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