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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人社”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辅助服务询价公告
  • 2022-05-30 17:09:01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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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名称:

  “汕头人社”微信公众号和视频号辅助服务

  二、需求(项目)内容:

  1、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汕头人社”微信公众号的推文文案排版和设计,并能及时响应非工作日的紧急推送需求。

  2、服务期内制作不少于6张“汕头人社”微信公众号的节日专属海报,策划不少于2条政策解读长图。

  3、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汕头人社”视频号的短视频制作,确保每两个星期(含节假日)推送1次。视频内容包括政策解读动画、VLog等,VLog素材可到人社部门的活动现场进行采集。

  4、对于“汕头人社”的重大政策、新闻,通过正规的互联网新闻平台进行推送。

  5、服务时间一年。

  三、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不得超过16万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无效。

  四、供应商要求

  1、报价单位需具备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报价单位成交后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让给其他主体实施。

  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不包括一类事业单位)。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具备政务类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经验。

  五、报价提供文件

  1、报价文件:

  1)注明响应的项目、报价金额、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不按报价文件组成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

  2)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报价采用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报价须包含税费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就本询价公告中供应商要求的第三点,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近三年内机关事业单位主办的政务类官方微信公众号运营经验及案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六、评选原则

  符合本询价公告中的项目需求,按照有效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七、其他说明

  1、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2、成交方须在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与采购方签订合同,视为弃权,采购方可另定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报价时间:2022年6月6日(星期一)下午

  递交报价函地点:长平路财政大厦十楼1013房

  联系人:林小姐,电话:0754-88179823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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