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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关于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9〕15号)等有关规定和《市人社局创业担保贷款业务经办金融机构公开遴选方案》,经审查并征求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汕头市中心支行意见,拟确定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为汕头市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经办银行,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9日至8月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被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受理电话:0754-88645026。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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