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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 告
  • 2021-05-26 11:33:46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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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办事单位、个人:

  为方便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优化就业、创业补贴业务流程,为各单位、个人提供更高效服务,自2021年6月1日(星期二)起,原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的市直就业、创业补贴调整至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西厅)办理。

  具体受理窗口为:11号窗口负责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一般性岗位补贴、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助、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吸纳长期失业人员就业补助、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

  14号窗口负责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缴费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基层就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见习留用补贴、贫困劳动力求职补贴;

  15号窗口负责自主创业社保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租金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窗口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长平路11街区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西厅。

  咨询电话:0754-8864502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17:00 (法定假期除外)。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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