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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20〕31号)的规定,现对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超声仪器分公司申领汕头市因疫情接受治疗、隔离职工工资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3日;
联系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645026。
汕头市因疫情接受治疗、隔离职工工资补贴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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