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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因疫情接受治疗、隔离职工工资补贴的公示(第二十一批)
  • 2021-01-28 17:14:17
  • 来源: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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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印发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补贴操作办法的通知》(汕人社〔2020〕31号)的规定,现对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超声仪器分公司申领汕头市因疫情接受治疗、隔离职工工资补贴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1年1月28日-2021年2月3日;

  联系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88645026。


汕头市因疫情接受治疗、隔离职工工资补贴公示名单


企业名称

因疫情被隔离职工

被医学观察隔离天数

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元)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超声仪器分公司

4415211993*******6

7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30天)x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天数x50%(精确到个位数, 小数点后一位的数字四舍五入)

961

合计

1人



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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