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6〕172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建设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734号)、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做好全省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建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19〕16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认定汕头工业设计城创业孵化基地为市级(返乡)创业孵化基地,现予公告,有关情况如下:
汕头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公告名单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