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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6〕172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建设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734号)、市人社局《转发关于做好全省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建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函〔2019〕167号)等有关规定,现对认定汕头工业设计城(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事项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4日;
联系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88645046。
汕头市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公示名单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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