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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汕人社发〔2018〕7号)及《关于2019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汕人社函[2020]33号)、《关于加快做好疫情期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我局对申报2019年度稳岗补贴的市直企业进行审核,现将符合发放条件的汕头市华侨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等69家企业(名单附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限自2020年7月8日至7月10日。在公示期内如对核定结果有异议,可向我局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反映,电话88645020。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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