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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下午,市人社局召开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求职创业补贴工作,本市区域内各普通高等学校、技工院校、中职学校等26所院校和有关区县人社局负责同志参加。
根据粤人社函〔2019〕1784号精神,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从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扩大到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补贴时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补贴发放工作在毕业学年10月底前完成。我市各院校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或属于残疾人、或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等条件之一的学生可享受求职创业补贴,每人补贴标准2000元。 为抓紧落实2020届困难毕业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市人社局协调市教育局,及时通知各学校参加会议,并以会代培,向与会同志宣讲求职创业补贴操作办法,详细介绍申报条件、申报资料、申报流程和注意事项,请汕头职业技术学院就学校如何做好组织学生申报和审核作经验介绍,对学校代表问题一一解答。会议要求,要将落实求职创业补贴作为服务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一件实事切实做好,各学校要学习掌握政策,让困难学生应享尽知,做好申报,同时要严格审核把关,按照确定的时间节点做好学生申报、初审、公示、上报等各项工作,市、区县人社部门将加紧审核审批,确保2020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在10月底前发放。
在本次政策调整之前,今年来,我市已有汕头大学、汕头职业技术学院、汕头技师学院共242名2019届困难学生享受求职创业补贴4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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