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根据《关于印发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大重点用工企业服务力度实施方案的通知》(汕人社办【2019】16号)文件要求,市、区(县)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重点用工企业认定标准对全市企业人力资源需求开展了摸查,现将第一批认定为重点用工的企业名单公告如下:

市、区(县)各级人社部门将对以上重点用工企业指定服务专员,提供用工政策指引、信息对接、专场招聘会、综合协调等服务。同时,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推荐劳动者到重点用工企业就业,将享受职业介绍补贴。此外,重点用工企业认定实行动态管理,名单将根据企业规模及用工实际需求作调整。全市各企业如用工量1000人以上或一次性新增用工200人以上的单位,请及时与汕头市人力资源市场联系,后续将核实认定新的重点用工企业并公布。
联系单位:汕头市人力资源市场
联系人:黄同志 电话:87277183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