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6〕172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核批准,认定汕头市火柴空间站创业孵化基地、汕头市阳光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有关情况如下: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