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6月20日第29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关于“设立汕头市社会组织、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以及《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贯彻意见》关于“加快市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精神,2015年12月,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正式投入使用,目前已接纳13家社会组织进驻。
为支持社会组织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市人社部门积极将省、市支持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优惠政策与市民政部门对接,做好政策宣传、指导工作。近日,经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审核认定,汕头市社会组织创业孵化基地被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这是首家以社会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孵化为特色的创业孵化基地。
汕头市社会组织创业孵化基地实行由市民政局主管,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具体负责,由市社会组织总会承接运作,基地以“政府出资引导、民政部门主管、社会公众监督、专业团队运作、社会组织收益”为运作模式,致力打造一个“集孵化培育、交流合作、经验推广、资源整合、评估考察、公益项目培训、人才实训”等功能较为齐全的综合服务平台,重点帮助扶持初创期和发展期社会组织的自身能力建设,拓宽社会组织与党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交流渠道,使其在创新社会管理等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助力汕头经济社会建设。